
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授
个人简历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因成绩优异而得以留校任教。
1988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并被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1年被聘为博士研究生副导师。
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
1992年1月被任命为法律系副主任。
1993年破格晋升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1997年9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9年11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心主任。
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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