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明,男,汉族,1955年生于河南省泌阳县,主要研究领域为语法学、儿童语言发展和语言规划。出版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380余篇。
曾任北京语言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
1978年春,就读郑州大学。
1981年,郑州大学中文系毕业,应届考入华中师范大学攻读现代汉语硕
李宇明李宇明
士学位,师从邢福义教授学习现代汉语。
1984年,研究生毕业留华中师大任教。
1988年,开始招收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1年,破格晋升副教授,同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奖。
1993年,破格晋升教授。
1994年,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
1996年,任文学院院长,被评为湖北省劳动模范,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授予"全国优秀家长"称号。
199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遴选为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1998年,担任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并确定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
2000年,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并为华中师大"汉语学与汉语教育"国家人文社科基地副总负责人,
2000年12月,调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
2001年4月,兼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
2012年4月,北京语言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
1991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奖。
1994年享受国务院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
199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0年成为国家“跨世纪人才”。
2012年获“第八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