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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风险逻辑的中国财政学 作者:刘尚希

所属栏目:专家文章   发布时间:2024-01-02 13:55:49   点击量:



题目

基于风险逻辑的中国财政学

作者

刘尚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期刊

《财政研究》2023年第7期(总第485期)


本文字数约为8200字,预计阅读时长8分钟


 
 
 
 
 
 
 
 




 全文内容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这为中国特色社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使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真正屹立于世界学术之林。”构建中国自主财政知识体系,是当今财政理论研究者的使命,要立足我国的国情、制度特点和历史文化,从古今中外的思想资源和财政实践中汲取灵感和经验,积极主动探索,不断创新理论和政策,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世界的本质是不确定的。进入风险社会,是新时代的一个基本特征,这就要求财政基础理论创新必须转变思维范式和研究范式,打破传统的确定性世界观,代之以不确定性世界观。在不确定性世界观中,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在不确定性中构建确定性。正如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这本书所写的,在风险社会里,“过去”丧失了它决定“现在”的权力,取而代之的是“未来”。也就是说,某些不存在的、设计的、虚构的事物,成了当下经验和行动的“原因”。我们今天的行为导向,应转向未来的风险,以避免、缓解或预防明后天的问题与危机。重新认识风险、风险社会,意味着我们对世界、对财政,以及对财政学、财政学科、财政话语体系的认知框架都要发生重大转变,而且,这种转变将是颠覆性的。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构建社会共同体生存、发展的确定性,是风险社会财政的基本职能。因此,应以公共风险为逻辑起点,以整体观和行为主义为逻辑线索,实施财政基础理论创新和财政学重构。中国财政学会先后主办了“廊坊会议”“泰安会议”“长沙会议”“南昌会议”“上海会议”,致力于推动财政理论创新。今日,我们以“基于风险逻辑的中国财政学”为主题,研讨新时代中国财政实践与理论创新,以后可以称之为“武汉会议”,既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号召,也对推动新文科背景下财政理论、财政学发展和财政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致力于以公共风险为逻辑起点,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理论创新和财政学理论体系重构。20世纪90年代,关于公共财政理论的探讨如火如荼。此时,我们就已经意识到各界聚焦于政府、市场二元论以及基于工业社会基础上的传统财政经济理论在解释和指导我国财政实践时存在内在逻辑缺陷,风险社会的到来,更是催唤新的理论和相应的制度安排。在进入21世纪之后,我们结合中国及世界各国财政改革发展的实践,开始了风险财政理论的探索,关注如何通过财政制度创新、财政政策创新来注入确定性,对冲来自国内外的不确定性冲击,防范化解公共风险,努力实现经济稳定、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和中国财政学会先后成立了财政学理论体系、新时代中国财政实践和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研究等课题组,以公共风险理论为基础,构建中国自主财政知识体系。近几年来,我们的研究团队运用公共风险财政理论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比如《大国财政》《中国改革开放的财政逻辑》《新中国70年发展的财政逻辑》《百年大党的人民财政观》《现代财政论纲》等。这些成果在学界和社会上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们在之前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风险财政学的观点和主张,也引起了一些共鸣和讨论,大家给我们提了很多创新观点和宝贵建议,丰富了我们的后续研究。经过团队数年来的研究和写作,我们形成了《风险财政学》和《风险财政观》(暂用名)两本书稿,试图回答财政领域的时代之问、人民之问和解财政方面的中国之惑、世界之惑。诚然,理论创新是非常艰难的,研究团队付出了艰辛努力,也可以说是刚刚起步,未来创新之路还很漫长。

一、传统财政经济理论的局限性

推动财政理论创新,需要重新认识我们当下所处的社会。现实社会在金融化和数字化之下加速成为一个“虚拟社会”,尤其是数字革命,很多新的数字技术不断涌现,把原来实体三维空间存在的东西呈现在超三维的虚拟世界中,在快速改变人类生存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过往,这些场景只会在科幻电影中出现,现在的人类生活,已经在虚拟世界和实体世界两者叠加的状态之中,经济交易、社会生活已经突破了物理时空的限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时代已经过去,供求关系进入了没有物理时空限制的虚拟世界当中,极大地拓展了“可交易性”;交易对象也越来越多地变为虚拟的抽象权利,新增的社会财富越来越以虚拟形态呈现。金融化叠加数字化,导致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越来越呈现出虚拟化特征,这也是人类文明演化的新特征,是一种颠覆性的人类文明形态的重塑。

人类越来越依赖虚拟化生存,加快了风险社会的形成。为什么人类社会进入风险社会呢?过去没有风险,难道现在才有风险?从过去到现在,风险总是伴随着人类,过去的风险多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维度,而当前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这个维度。在这个维度,风险的内涵则更多地与人类制定的规则相关。风险的来源是什么?风险与规则、秩序相关。为什么要有规则,为什么要有秩序?在工具意义上就是防范化解风险,为人类生活注入确定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秩序则使社会陷入混乱,那就变成一个混沌、混乱的风险世界。但是规则和秩序构建越来越滞后,这与人类社会发展,文明演化的加速度有关系。人类社会发展不是一个匀速运动,从一个时间跨度来讲,农业社会是千年一变,到了工业社会百年一变,数字社会十年一变,ChatGPT 出来以后,下一步会带来什么样的颠覆性变化难以预料。这个速度是加速度,所以在研究数字经济的时候我一再提出一个看法,在工业社会,落下的工业化有“补课”的机会,而进入数字社会,数字经济的发展差距一旦落下很难追赶。这就是我们当下状态的一个特征,这个加速度不断颠覆传统的规则和秩序。因此,我们的社会处于规则“破”的速度快于“立”的速度、实体逻辑在虚拟化过程中不断被打破、监管跟不上创新以及政策既对冲风险、也可能制造新的风险状态中,这就要求我们的理论能够适应现实、解释现实,而且要前瞻现实。

当前流行的财政学都是“经济财政学”,其理论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之上。而确定性思维对经济学的影响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的,尽管过去的经济学家们都意识到了不确定性和公共风险的存在,但大都是基于微观个体视角,等同于“偶然性”,这与经典物理学的“决定论”是联系在一起的。直到今天,包括经济学在内的主流哲学社会科学都仍是建立在基于确定性的“决定论”基础之上,尽管自然科学的发展早已经突破了决定论。不难想见,构建在确定性思维基础上的传统经济财政学,是半拉子的财政学,无法真正地和有效地认识财政的地位作用。透过表面的观点,传统经济财政学隐含着诸多不确定性元素和公共风险理念,如传统经济财政学讨论的政府与市场,实质都是化解公共风险的手段,或者说,是一种制度安排;传统经济财政学中的收入分配,其背后实际是风险分配,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承担的风险不同,其占有的收入份额就不同,实质是按风险分配,收入是风险的报酬;传统经济财政学关注的制度实质上是防范化解公共风险的历史产物,否则,制度就没有必要存在;现代行为经济学和现代货币理论等已经触摸到公共风险理论的边缘。然而,在传统的经济财政学当中,确定性思维是基础,内嵌到了经济学逻辑当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与现实世界不相符的理论与逻辑缺陷,对公共风险认知也非常局限,最终陷入理论与现实脱节的处境。

总结而言,传统的经济财政学在确定性世界中可以一定程度解释现实问题,但在不确定性的世界当中,传统的经济财政理论就出现了失灵,沿用老一套的确定性思维和分析方法,观察到的经济现象、社会现象和财政现象就会失真,会忽视很多东西,尤其是对风险的观察和认知。第一,基于确定性世界观的风险理论是基于过去,认为未来风险是在过去的延长线上的偏差。这种暗含的假设流行于各种计量模型和预测之中。不言而喻,基于过去的风险理论会忽视未来的多种可能性,尤其是对未来十字路口的认知会产生盲区,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其实是高度不确定的,突变的拐点总是无法预测的,一旦面临这样的风险,可能毫无察觉,不由自主陷入风险和危机之中。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危机都没有预见到,不然,就不会产生危机。第二,基于确定性世界观的风险理论认为风险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掌握过去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经验、方法,并将之形成制度,只要严格按照制度做出行动,就可以解决风险问题。然而,现实世界不是机械的,而是不确定性的,完全遵循成文制度行事的制度主义在一个快变的社会中越来越不相适用,用成文制度来定义的规则,难以应对复杂的不确定性,何况成文制度本身总是带有高度的模糊性。第三,基于确定性世界观的风险理论下的风险思维并非彻底的风险思维,而是基于“偶然性”的风险思维,是现象层面的认知,没有认识到世界的本质在于不确定性,确定性是现象,是构建的。一个人在水里没有沉下去,那是他学会了游泳,构建了自己的确定性。只有基于不确定性世界观的风险思维,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风险问题。

推动财政理论创新需要我们从传统财政学的固有框架中跳出来。传统的经济财政学实际上是经济学的一个延伸,所以我们现在将财政学归在经济学底下的应用经济学科中,这种分类本身对财政学做出了定位。实际上,财政学不仅仅是经济学的延伸,这一点从预算收支就可以看出,其远远超出了经济本身。现在的财政理论,首先要从经济学的视角跳出来,要超越它,不是否定它。现在的理论创新,建立在工业化时代的思维范式之上,经济学、财政理论都是如此。面对着风险社会,不确定性的时代,它的解释力是越来越弱,现在实际上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传统理论无法去解释。虚拟时代、虚拟社会的范式革命,已经悄然来临。大家如果研究数字化,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因此,这个时候需要“虚拟理性”,过去是实体理性,传统的概念就是基于实体理性,科学就是通过实验验证,凡能通过实验验证的,称之为科学,可证伪,不能证伪的东西就不能称之为科学。那风险能通过实验证伪吗?如何证明风险?那只能是让风险变成危机。若说通过努力,化解了风险,那怎么证明有风险呢?所以,从这一点来说,风险是不可证伪的。这跟基于实体理性的科学理念、科学方法、科学逻辑,实际上是不一样的。对于风险,只能是运用虚拟理性,通过“思想实验”来进行证伪。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识别风险的过程。

二、基于风险逻辑推动财政理论创新

在微观领域,尤其在金融学里面,研究风险应该是比较早的,在保险研究领域,风险这个概念早就有了。风险概念,支撑了保险学和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虽没有风险概念,但是风险这种观念很早就存在,“天有不测风云”“祸福相依”“风起于青萍之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等等,就是讲的风险。所以把英文的“risk”翻译成中文“风险”十分贴切。风险这个概念其实就是一种虚拟思维的起步,过去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实体占主导,但现在已经是进入一个虚拟社会的时代。马克思曾提出虚拟经济,数字社会来临后,不仅是经济,整个社会快速进入虚拟化,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跟我们建立在实体理性之上的认知实际上愈发背离。因此,从实体理性去观察越来越虚拟化的社会,其中很多问题越来越难以理解。

构建现代财政学,要以风险社会为背景,以公共风险作为逻辑起点,转向和坚持“以人为本”,基于行为主义构建公共风险的治理机制,这样才能构筑起不倒的财政学大厦。我们基于风险逻辑对财政学开展研究,探讨其概念、内涵、外延、内在机理,进一步对照现实经济运行、财政体制、财政政策,试图找寻一些新解释,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改革措施,这是风险社会对理论研究、对财政学的新要求和新呼唤。 

从公共风险的视角看,财政是一种社会机制,它动员、集中和使用社会资源,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社会共同体面临的公共风险,构建社会共同体发展的确定性。公共风险视角的财政体现着思维的改变和对财政的另一种认知。一是整体观。财政看问题要有全局视野,不只是财政的收收支支,不能局限于做一个“账房先生”,否则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木桶“底板”作用。因为财政是经济社会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要跳出财政看财政,不能有自己一亩三分地的观念。防范化解公共风险的过程中要有全局意识、宏观视野和演化观念。二是确定性是构建的,不是发现的。财政要改革,制度要创新,都要基于公共风险导向,有什么样的公共风险,就要怎么去进行改革,以此对冲公共风险,构建新的确定性。规律是基于条件的,不知条件谈规律,等于没说。这就是说,各种规律带来的确定性也都是构建的,自然规律也不例外,何况人类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具体到财政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税收制度、收费制度等内容都是分散的碎片,缺乏统一的理论将其系统梳理归纳,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偏差,而这些问题都应当以公共风险为导向去考虑,统一到社会共同体公共风险的防范化解当中去。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就应通过财政收支的功能化运用去对冲风险,给整个社会注入更大的确定性,这样才能让社会共同的公共风险最小化。三是以风险对冲风险。财政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对冲风险,实际上是以财政风险作为一种工具去对冲公共风险,比如对冲疫情的风险、外部的风险。所以风险社会中政策的制定、调整,最基本的原理就是权衡风险。权衡风险的起点在财政风险与公共风险,若财政不可持续,在防范化解公共风险过程中就会产生“火上浇油”效应,导致公共风险蔓延扩散;若对财政风险的工具性功能认知不足,目标与手段颠倒,追求财政风险最小化,则会导致公共风险最大化。以财政风险为手段,以对冲公共风险为目标,这是不能颠倒的。赤字财政的实践实际上就蕴含了这种思维,从而打破了局限于财政自身的“平衡财政观”。赤字财政成为财政常态,反映出公共风险的演化在加速,而制度变迁跟不上。对风险进行排序,将首要风险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最终在整个社会形成动态的“风险地图”,并根据风险地图去调整财政政策。四是风险是分类、分层的,又是可相互转化的。从财政视角来观察,最典型的是公共风险、财政风险与债务风险,这既是三类风险,也是三个不同层次的风险,也是性质不同的风险,其对应的风险主体是不同的。公共风险是以整个社会共同体为主体的风险,属于整体性的风险,或说宏观风险;财政风险是以政府为主体的风险,政府作为公共主体承担公共责任,所以对公共风险负有兜底的责任;债务风险也是以政府为主体的风险,但此处政府作为民事主体出现,同样受民法的约束,比如政府作为债务人这一特殊法人出现时,必须履行偿债的责任和义务。但上述三类风险不是固化的,可相互转化,其复杂性由此而生,其转化的具体条件因时因地而异,很难有长期规律可循。因此,在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辩证认识财政风险、债务风险和公共风险,需要辨证施治。

在研究风险财政学的过程中,我们也试图总结出一些基本的原理:风险循环原理阐释风险相互转换、动态演化、循环往复的过程,揭示了财政主动介入风险循环的重要意义。一个风险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场景下,它的形态是不断变化的,比如经常说金融风险、财政风险、环境风险等等,这些风险是循环的。所谓财政风险金融化、金融风险财政化,就是风险在不断地循环转化。风险分配原理阐释相关主体在不同风险处境中的风险契约关系。风险分配既可通过标准化契约实现,也可通过非标准化的口头契约,现实生活中的这类契约只具有道义约束,不具有法律约束。财政是风险分配的中枢,是通过社会契约来实现的,大众认可,并体现为法律意志。公共风险最小化原理阐释如何在财政风险约束条件下实现公共风险最小化,实现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风险缓冲原理阐释当制度变迁滞后于风险变化时,如何通过相应的机制缓冲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风险缓冲机制是共同体的韧性所在,而财政是风险缓冲的核心机制。风险导向原理阐释如何基于对未来风险的认识,提前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以构建未来发展的确定性。风险权衡原理阐释如何预判和权衡各种风险,以便做出更优决策。政府权衡风险要奔着公共风险而去,并以此为基准处理财政与货币等政策关系。以上原理离不开“风险人”假设。这实际上基于人的本能做出的假设,人是会不由自主地习惯让别人、让社会承担、让外部去承担风险,即任何主体,包括个人、家庭、企业、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国家等等,都存在利益内部化、风险外部化的本能倾向。过去的“经济人”假设只是一个维度,而“风险人”假设是多个维度,有更广泛的解释力,生活在一个风险世界当中,遇到风险本能地规避、逃避是社会的普遍现象,也是人作为动物的一种本能。

可以看出,在风险逻辑之下,财政的基本职能超出了经济职能,底层逻辑发生变化,对财政的认知也随之发生变化,不再仅仅是收钱、花钱这样的实体观念,它的实质目标落在了防范化解风险之上。具体到如何防范风险、化解风险进而避免危机,看似是一个抽象的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正如之前所述,风险是不可证伪的,我们很难应用传统的科学思维或者方法加以讨论和验证,因此,对于我们固有的认识,需要进行转换,需要有新的认知和理论。在不确定的时代,在风险社会中,有非常多的概念和事物需要重新定义,比如货币、银行、财政、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等等。财政收入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就财政收入而言,从资产负债表去理解,有净值增加才能定义为收入;从我国的土地收入看仅仅是资产形态发生转变。从风险逻辑去理解我们的财政工作,能够得出新的认识和思路。例如,编制预算这项工作,预算针对未来,未来是风险,因此,预算要跟着风险走。财政体制是划分事权、收入和支出责任的,划分的背后实际上是风险的分配。制定财政政策背后的逻辑,实际上是在对风险进行权衡,由于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所以财政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变化都是在权衡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

三、建构中国自主财政知识体系的关键

坚持“两个结合”,守正创新。要求我们不再沿着过去老路,及时主动地行动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量引进西方的成果,通过学习、消化、吸收、应用这些研究成果,创新的含量相对较少。2023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接近半个世纪,确实值得总结。财政学的发展一定要基于中国的实际、中国的文化,也就是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我们并不排斥国外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而是要更多地立足中国实践,将中国文化思想资源吸收到今天的理论创新之中,做到守正创新。

加大对哲学基础问题的关注。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当前我们所形成的哲学思维是在工业化时期建成的。工业化时期所建立的传统的哲学理论,是建立在科学思维基础之上的,尤其是自然科学。目前,自然科学走在前,哲学显得落后,很难为我们社会科学的创新提供支撑。在研究风险财政学的过程中,我们也尝试探讨了风险的哲学基础,风险到底是什么?过去,哲学强调主观与客观。现在,哲学基本上是二元对立思维,给我们提供的概念基本是二元对立的,比如说唯心与唯物、主观与客观、必然与偶然等,这种观念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认知。但是从现实看,这种二元对立观点被量子力学颠覆。在量子力学看来,世界的本质是不确定性的,便不存在主观与客观,犹如“薛定谔的猫”,确定的结果需要观察者参与才能呈现。“双缝实验”已经证明,观察者在与不在,事物的状态是不同的,似乎事物能感知到观察者。按照传统的认知,确定性就是在寻找、掌握、应用客观规律过程中构建的,而这又与世界本质是不确定性是不吻合的。总之,建立在既往哲学基础上的认知会束缚我们对事物的思考,需要我们加大对哲学基础问题的关注,以此推动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建构。



参考文献引用格式

刘尚希.基于风险逻辑的中国财政学[J].财政研究,2023(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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