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因成绩优异而得以留校任教。
1988年 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并被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1年 被聘为博士研究生副导师。
1992年 破格晋升为教授。
1992年1月 被任命为法律系副主任。
1993年 破格晋升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1997年9月 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9年11月 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心主任。
2001年10月 被推选为新一届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时年45岁,是当时中国法学会专业委员会会长中最年轻的一位)。
2002年4月 被推选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
2005年8月 创建了我国首家独立的、实体性、综合性的刑事法学研究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
2006年4月 被任命为北京师范大学撤法律系并成立法学院,任命他担任法学院院长。
2006年6月 被推选赵秉志教授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