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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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17世纪,一些国家的科学团体纷纷建立类似科学院的机构,作为学者相互交流的论坛。其中比较著名的有1603年建立于罗马的意大利林琴学院和1660年建立于伦敦的英国皇家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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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变历程
荷兰王国时期(1806—1810),国王路易斯·拿破仑(拿破仑·波拿巴的兄弟)在1808年5月4日颁布了一项法令,宣布建立一个科学、文学与艺术皇家学院。
拿破仑帝国崩溃后,荷兰重新获得了独立,1816年,威廉一世再次颁布法令,确定建立“皇家学院”,之后,皇家学院更名为“荷兰科学、文学与艺术皇家学院”。
1851年,国王下令将荷兰科学、文学与艺术皇家学院更名为“皇家科学院”,主要致力于数学和物理学的研究,推动数学和物理学的发展。1855年,皇家科学院再次扩大研究范围,除了数学和物理等自然科学学科外,还包括语言学、文学、历史学和哲学等人文学科。皇家科学院也分成了两个学部:科学学部和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涵盖了科学研究的整个领域。这种两大学部的划分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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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皇家学院的使命是保证荷兰科学研究的质量。科学院相信,当前进行的基础研究会成为下一步应用研究的基础,并在未来投入实际的应用。科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完善本国的科学与艺术,向外国人展示本国在此方面的进步,以及将其他国家的发明与进步引入本国。学院应政府的要求提供学术咨询,同时也主动向政府提供学术建议,并且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
皇家学院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就科学研究工作对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2)鉴定科学研究的质量。
(3)为科学界提供论坛,促进国家间科学合作。
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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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皇家学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院士大会、两个学部的联席会议。科学院总理事会由院长和两学部的理事会成员组成,而执行理事会由院长、两学部主席以及秘书长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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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设置
皇家学院包括两个学部:科学学部和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科学学部有110名院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有90名院士。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包括以下学科:
(1)行为科学与社会科学。
(2)历史学。
(3)语言学与文学。
(4)法学。
(5)哲学与神学。
科学学部包括以下学科:
(1)生物学
(2)化学。
(3)地球科学。
(4)数学
(5)药物学。
(6)物理与天文学。
(7)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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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皇家学院下设17个研究所,大约有1300名雇员。这些研究所主要从事生命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并对科学团体提供服务。这些研究所还与荷兰国内外的其他研究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三、院士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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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人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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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与职责
四、院士选举
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每年都遴选新的院士,非院士可以向科学院提出申请作为院士的候选人。
五、院士咨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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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构设置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皇家学院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开始作为一个咨询实体,向政府提供科技咨询服务。从1923年皇家学院建立生物咨询委员会开始,到20世纪50年代末期,已经建立了各种学科的咨询委员会。目前,皇家学院有10个这样的永久性咨询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负责为政府提供科学事务的建议。由于所提供的建议总是出于严谨和科学的考虑,因此,总是在政府制定政策或者参与大型国际项目时给出关键的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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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制度
科学政策咨询研究是科学院和院士的首要任务。皇家学院专门设有咨询部。下设生物、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化学、医学、地学、数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8个学科咨询委员会或理事会。这些机构由皇家学院院士、大学教授、公共研究机构、私人研究机构和工业实验室的科研人员组成,社会科学理事会有4名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和秘书各2名。
皇家学院主要向议会、政府部门、大学、研究院所、基金机构和国际组织主动或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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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实例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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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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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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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皇家学院在鼓励和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一直扮演着积极的角色,主要方式包括:
(1)与欧洲和其他国家同等地位的科学院保持良好的双边合作关系。
(2)与欧洲和全球的学术机构开展合作。
(3)参与广泛的多边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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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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