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部委学者  |  经济学家  |  培训课程  |  周延礼  |  蒋昌建  |  
咨询电话
010-53322326 

马骏谈“绿色金融这十年”:政策体系初建成 转型金融将成为新亮点

所属栏目:专家文章   发布时间:2022-11-24 22:33:36   点击量:

本报记者 蒋牧云 何莎莎 上海 北京报道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回望过去十年,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绿色金融也在快速发展。除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也已初步形成,并在不断完善之中。作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使得我国的绿色金融较其他一些国家更快地建立了初具规模的体系。接下来,我国的绿色金融也将持续完善,预计不久的将来有关转型金融的政策也将陆续出台。据记者了解,目前转型金融还是一个新命题,聚焦于为支持适应重大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推动高排放高污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项目和活动提供的金融服务,是绿色金融的延伸及补充。

“From zero to hero”

《中国经营报》:如何看待发展绿色金融的目的?

马骏: 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服务于两个主要目的,一是为绿色产业筹集资金,二是防范由于环境气候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

早先我们开始研究绿色金融体系的时候,考虑的主要是为绿色产业筹集社会资金这个目的。2014年,人民银行成立绿色金融工作组,工作组当年年底提出了发展绿色金融14条建议。当时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每年我国需要4万亿元的绿色资金,用于治理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而政府只能拿出其中10%~15%,85%以上的绿色投资必须由社会资本来提供,因此绿色金融就成为了绿色发展的关键要素。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大部分地区的PM2.5数值已经降至高峰时期的40%左右,也就是说,通过8年的时间,我国实现了其他一些国家约20年才能达到的雾霾治理效果。绿色金融对治理污染来说功不可没。过去八年内,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迅速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比如,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规则于2015年底出台,而2016年我国的绿色债券发行量就一跃成为全球第一。记得在一次绿色金融国际研讨会上,有外国专家感慨地说,“China’s green bond market grew from zero to hero”(注:即中国的绿债市场从“零”变为“英雄”,意思是中国在2015年境内绿债发行量还是零,第二年就成为全球第一,令人刮目相看)。2021年,我国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项目所降低的能耗相当于4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7亿吨。

过去几年,尤其是碳中和目标提出之后,我们也更清晰地认识到,金融体系除了需要支持绿色经济的发展,也需要防范由于环境和气候因素带来的金融风险。具体来说,防范气候相关风险已经成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对金融机构来说,要认识和分析环境、气候变化会带来哪些风险。EIU曾经估算,气候变化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带来43万亿美元的金融损失,这大约是全球资产管理规模的三分之一。近期,人民银行已经要求主要商业银行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在识别风险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应该采取措施来规避、管理这些风险,尤其是要通过转型金融的手段将目前的高碳资产逐步转变为低碳、零碳资产。

《中国经营报》:我国的绿色金融能够较快地做大规模,收获环境效益,主要是由于什么?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引导又分别从哪些方面推动了行业发展?

马骏: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能够后来居上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有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而几年之前许多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大多是自发的,缺少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2016年,我国出台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是当时全球第一份由中央政府主导的、较为全面的绿色金融体系政策框架。

将上述指导意见的35条措施进行总结,可以归纳为四大支柱,分别是界定标准、信息披露、激励机制、产品体系。界定标准的制定可以防止“洗绿”现象,并有效引导资金进入真正绿色的产业。目前,我们已经有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项目三套界定标准。

披露要求则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绿色项目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必须要有环境效益,或者是能够减少空气污染、减少水污染,或者能够减碳、能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是否达到环境效益必须通过计算并且加以披露,并逐步成为强制性披露的要求。比如我国对高污染的企业已经有强制性的披露要求。近期证监会也将ESG信息纳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

激励机制的重要性则在于,不少绿色项目在初期未必有足够的经济效益,不一定能达到投资方所期许的回报率。为动员更多的资金进入绿色产业,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来提高项目的回报,人民银行也推出了碳减排支持工具。

关于产品体系,由于绿色经济对资金、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多元化的,因此需要有多元化的金融工具来满足。在2016年之前,市场提供的主要绿色金融产品就是绿色信贷,难以提供足够的中长期绿色资金。但实际上不少绿色项目的还款周期长达5年、10年,甚至20年。为了服务长期资金需求,绿色债券市场也应运而生。同时,为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市场出现了绿色保险等产品。

《中国经营报》:在绿色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马骏:未来绿色金融需要完善的方面还很多,其中比较受到关注的是转型金融体系的完善。目前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是各类绿色目录,而绿色目录中多数为“纯绿”或接近“纯绿”的项目。不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污降碳但还达不到纯绿要求的项目或其他经济活动尚未被纳入。另外,目前绿色金融的支持对象主要是项目,而非企业。对许多高碳企业来说,即使它们有可行的低碳转型方案,也很难获得绿色金融的支持。

在现有的绿色或可持续金融体系下,一些希望支持转型经济活动的金融机构“不敢”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服务。这是因为,目前关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等要素尚无法明确识别哪些经济活动属于“转型”活动,哪些属于高碳或“棕色”的活动。

例如,某些银行和投资机构希望向煤电企业提供贷款或股权投资,以支持其转向低碳清洁能源业务,但在没有明确标准的情况下,由于担心被市场和第三方认证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批评为“洗绿”,而放弃了这些贷款或投资计划。国际上不少银行或投资机构选择了简单地将所有与煤电企业相关活动均列为“禁止融资”类别的做法。

如果这种简单化的金融“减碳”做法继续下去,对整个经济的平稳运行和低碳转型十分不利。该做法可能会使原本可以成功转型的许多高碳企业被迫倒闭和成为搁浅与不良资产,人为导致经济萎缩、失业和金融风险。同时,如果任由金融机构随意以转型金融的名义支持各类高碳企业自称“转型”的经济活动,也可能加大“洗绿”的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该牵头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在转型标准、披露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

《中国经营报》:在转型金融框架的制定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你代表人民银行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共同主席,能否透露目前有哪些工作进展?

马骏:目前G20转型金融框架的起草已经在进行中,预计在11月中旬能够得到峰会领导人的正式认可,这一文件将指引各国家监管部门编制各自的转型金融政策和框架。在这一框架中,包含了五大要素,分别是转型活动的界定、转型活动的披露规则、明确以哪些金融工具支持转型活动、安排哪些激励机制支持转型、保证公正转型。

具体而言,首先必须对转型活动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对转型活动的界定可以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在原则层面的界定,二是给出一个具体的转型活动目录。

其次是要有一套比较严谨的披露要求。其主要目的是要反映转型金融所支持的主体和项目与碳中和目标是一致的,确保不出现“洗绿”或“假转型”的问题。转型活动必须披露其转型的计划、起点的碳排放量以及未来不同时点碳排放量下降的绩效。同时,还需要展示碳排放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包括公式、基准。此外,还要披露公司治理的方法,也就是到底怎么落实减排计划等。这些因素都需要有足够的透明度。

第三个要素是要有一个比较丰富的金融工具箱。其中,不仅包括现在已经看到的债券、贷款等债务性融资工具,还应该要用更多的股权、保险、担保等工具。

第四个要素是政策激励。很多转型经济活动的盈利性可能较差。很多转型企业在财务上遇到困难,被迫去融非常高成本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由政府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和帮助,让它们能够获得比较低成本的资金,能够获得更高的盈利性,来吸引社会资金。

最后,是五大要素当中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却也是很重要的要素——公正转型。所谓公正转型,就是要保证在转型过程当中,不产生太多负面的社会影响。比如,传统的转型活动往往会伴随一些失业,最后可能造成社会问题。再比如,转型过于激进的话,可能会造成一些产品的短缺和通货膨胀等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在转型活动中加以考量,并且采取措施去减少或者应对这些风险。其中也应该特别考虑,怎么把金融手段纳入进来,帮助实现更加公正的、减少负面社会影响的转型。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