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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科学院

2022-06-20 10:01:13     79 返回列表


一、简介

巴西科学院1916年5月3日建立于里约热内卢市,当时称为巴西科学学会。1921年改名为巴西科学院,并沿用至今。巴西科学院是一个非政府和非赢利性机构,旨在推动科学和技术的进步,推动教育和国家社会福利的发展。巴西科学院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为实现其目标,科学院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召开研讨会和其他会议,编制出版物,同各种国内外机构、公共和私人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开展科学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科学院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3个学部,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成员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巴西科研事业发展,同时将科学研究作为推动国家科技发展的基本要素进行推广。
科学院的首任主席和1916—1917年科学院临时理事会主席均由Henrique Charles Morize担任。
1928年后,理事会元老、10次被任命为主席的Arthur Alexandre Moses为科学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Moses促进了巴西科学院年刊的发行,在数次成功的活动后,科学院得以筹募到足够的资金,于1957年在一栋现代化的办公楼中购置了一整层楼,并沿用至今。
20世纪60年代,巴西总统授权从国库调拨一笔可观的资金,分为20年发放给科学院。这得益于Moses的继任者,时任科学院主席的Carlos Chagas Filho的努力。这笔大约100万美元的资金,没有用于任何预算项目,而是用于帮助改善科学院的财政状况。20世纪6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科学院有两名优秀的科学家相继担任主席。分别是任期7年的Aris-tides Pacheco Leao和任期5年的Mauricio Matos Peixoto。
巴西科学院在巴西各种科学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领导和影响了多种机构的创立、赞助出版科学刊物、发展科学项目、建立国际合作,并为各种研究项目提供资源。
在70年期间,科学院从联邦政府获得了大量的财政支持,主要来源于巴西研究与项目投资机构,使得科学院能进一步参与国内外的各种活动。
在经历了资金大幅缩水的80年代后,近10年来,在Oscar Sala主席和Eduardo Moacyr Krieger主席(现今已为他第三届任期)的领导下,科学院重新得到了联邦政府的财政支持。这也使得科学院能够开展新的项目,并同国际科学界开展更广阔的交流。

二、组织机构

1

管理体系

1.1 会议
为完成科学院事务,科学院召开定期会议、重大会议和院士大会。
讨论实现科学院目标相关主题时应召开定期会议;吸收新院士、庆祝重大科学成就和迎接著名科学家应召开重大会议;院士大会召开应遵照院章的规定。
1.2 院士大会
(1)院士大会是科学院的最高机构,由院士组成,在商讨会议期间,由科学院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当院长或副院长缺席时,大会主席应由出席成员选举产生。
(2)院士大会分为普通会议或特别会议。
核实参加院士大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应考虑包括出席成员人数和以通讯投票的人数。法定人数核实后,邮递选票应密封,以用于随后的院士大会会议。
(3)在普通会议期间,仅当投票人数(含通讯投票人数)超过当前院士人数半数之上时,院士大会才具有议事权。
以下主题须专门召开普通会议:
每3年选举一次管理委员会,在当年第一季度进行。
每年更新1/3的院士资格委员会成员,在第二季度进行。
每年选举新的院士、外籍院士和合作院士。
法定人数不足时,应至少在20日内召开新的会议。
(4)院士大会特别会议可出于各种目的、在任何时候召开:
由院长发起。
应申请召开(该申请须呈递主席,至少有20名院士署名)。
大会应明确会议的主题。
特别会议在以下条件召开:
当对重要人士表示敬意或接受捐资时,管理委员可在非正式时期、为选举外籍院士或院士召开特别会议。
应不少于1/4的院士署名,为曾对科学院作出杰出贡献的前任主席授予荣誉退休称号而递交请愿书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院士大会可对同一议题进行3次讨论。如第3次讨论仍未达到法定票数时,该议题纳入下一年议程。
会议间隔,不少于20天且不多于40天。
实现召开特别会议的法定人数应包括出席院士人数和邮递选票人数。
修正案和授予荣誉退休院长称号会议召开,首次参会人数需达2/3,随后会议需达1/2。其他议题会议,首次参会人数需达1/2,随后会议需达1/3。
当院士大会所议议题不能一次达成决议时,大会应将其纳入长期会议议题中,积极协商,直至做出最后决议。
1.3 院士委员会
(1)院士委员会由科学院院长主持,由大会选举的12名院士组成,委员任期3年。每年轮换1/3的资格委员会成员,选举在第二季度举行,选举后当选委员随即就任。
(2)委员会每年应向院士大会,院士和外籍院士候选人就如下事项做出说明:公示各学部院士候选人。
向院士大会提交各部院士的选举人数。
(3)委员会的议事法定人数不得低于9人,决定需由多数票通过。
委员会主席只在选票相同时参与投票。
(4)委员会在每年第一次会议中,从其成员中选出委员会秘书,任期一年。
1.4 管理委员会
(1)科学院的管理委员会3年选举一次,于当年5月就职。
(2)管理委员会由7名院士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和理事5名。
(3)管理委员会职责如下:
服从和履行现行章程,并对被忽略的情况做出决定。
决定理事事务。
任命研究特别项目的委员会。
管理和解释科学院年度预算。
决定科学院人事及其薪酬。
组织选举副主席和理事。
为院士委员会选举新委员。
每年同院士委员会协商,决定所选院士数量和分配领域。
(4)管理委员会主席职责如下:
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在各项事务中代表科学院。
召开院士大会并协调会议。
任命、停职和开除科学院雇员。
为特别委员会提名成员。
在任期内递交科学院年度活动和财政报告。
单独条款:副主席在履行管理委员会所赋事务之外,在主席完全不能履行职责条件下,可接替主席职务。如在此情况下,再次出现职位空缺,院士大会需召开特别会议,选举新的主席。
1.5 咨询委员会
(1)咨询委员会由巴西科学院理事会批准,创建于2004年12月21日,由14名院士组成。其中10名为10个学部的学科代表,其余4人分别代表巴西的南部、东南部、东北部和中西北部地区。咨询委员会成员须同理事会成员同时任命。
(2)咨询委员会须同理事会合作,通过一年两次共同会议,参与科学院行政。
1.6 巴西科学院的领导体系结构

2

学部划分

巴西科学院从成立之初的3个学部发展到现在的10个学部。这10个学部分别为:
数学科学、物理科学、化学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健康科学、土地科学、工程科学、人类科学。

三、院士定位

院士、外籍院士和合作院士都应是有公认成就的巴西籍科学家。

1

院士的种类及职责

1.1 院士的分类
巴西科学院院士包含以下分类:
(1)院士。
(2)外籍院士。
(3)合作院士。
1.2 院士的职责
各类院士须承担以下职责:
(1)服从现行章程。
(2)为完成科学院目标作贡献。
(3)为科学院提供财政支持。
(4)以个人或集体形式为科学院声望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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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周期

巴西科学院院士享受终身荣誉。

四、院士选举

对院士人数没有限制。

1

候选人资格

凡为巴西科学进步作出贡献的外国科学家都可推荐和选举为外籍院士。
凡为巴西科学院或巴西科学发展作出相关贡献的个人都可被推荐和被选举为合作院士。合作院士资格应由管理委员会提议,呈交院士大会批准。

2

选举程序

(1)管理委员会每年须为接纳新选院士编制日程。
(2)所提议的候选人名单须呈交科学院主席。
候选人的提议须至少一名院士推荐,说明候选人将被安排的学部;充分论证;附上学科履历,包括候选人所发表的论文。
接纳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提议须至少10名院士推荐,其中至少有5名推荐人来自候选人将被安排的学部;充分论证;附上学科履历,包括候选人所发表的论文。
接纳院士候选人的提议须由管理委员会呈交,充分论证,并附上学科履历。
(3)院士资格委员会负责审核候选人履历和各学部院士对候选人的评价,必须:
编制院士候选人名单,以提交院士大会表决。将候选人名单按优先级别排列,候选人数为空缺名额的两倍。
指出在外籍院士候选人中须单独被呈交给院士大会的候选人。
(4)新院士的选举应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
在普通会议上,仅当投票人数(含邮递选票人数)超过当前院士人数半数之上,院士大会才具有议事权。
(5)以下情况被认为当选:
获得多数票的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或院士委员会候选人。
获得多数票的各学部院士候选人。
获得多数票的外籍和合作院士候选人。
选举如出现选票相同的情况,以下情况被认为当选:
选票出现相同情况时,由最年长的院士当选。
(6)如候选人连续3年在院士大会中落选,其选举资格在末次落选3年之后,可重向资格委员会递交申请。

五、咨询制度

巴西科学院在巴西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引导并影响着各类学术机构的创建、为科学出版物提供支持、从事科学研究项目、建立国际合作关系、提供各种研究项目所需资源。
巴西科学院的主要目标是激励其成员所进行的科学工作,发展巴西的研究事业,促进国家发展,传播科学技术。科学院包含10个研究领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球科学、生物医学、保健科学、农业科学、工程科学及人类科学,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是其主要研究领域。
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巴西科学院理事会批准,创建于2004年12月21日,由14名院士组成。其中10名为10个学部的学科代表,4名为4个地区的代表。咨询委员会须同理事会合作,通过一年两次共同会议,参与科学院行政。

六、其他

《巴西科学院年报》不仅是巴西科学院的官方定期出版刊物,也是巴西国内最早的科学出版物(始于1929年)。年报最初名为《巴西科学学会年报》(1917—1919),后改名为《巴西科学年报》(1920—1926),之后又被更名为《巴西科学院年报》(1926 and 1928)。在1929年之前,年报没有定期出版。但值得注意的是《巴西科学年报》在1926年发表了爱因斯坦关于光电理论的论文。
年报出版的主要目标是发表科学院各研究领域的创新研究发现,社论版配合和评价即将发表的文章。每季度出版一次,并附有社论的推荐,以及分专题讨论作为年报的补充,另外年报还会编辑报道科学院主办的各大科学会议的进程。科学院还支持发表其会员的重要论文以及重大项目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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